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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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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旁边一个小小的隔间,我和林哲坐在那儿开始准备工作。

“林哲,你学个画画吧?”

“嗯,学过,画的还可以,怎么了?我先说明一下,我对你们女生的鞋呀之类的不是太感兴趣,不过因为专业原因,也看过一些。”

“那就好,起码我跟你说坡跟,防水台之类的,你应该知道一点儿。好吧,我就假公济私一下,把我理想中的高跟鞋的样式给你说一下,看你能不能画出来。”一想到如果林哲能够画出来,我就高兴死了,那可意味着“小红鱼”啊。

“行,我尽量吧。”

“嗯,我们先画一个单鞋的样式吧,这不是快到春天了。首先,是方根的鞋,跟大概五六厘米,要有四厘米那么宽。”给林哲比划了一下,他在纸上画了一个侧面图。

“额,是那种露脚面的,鞋子是圆头的,这样看上去会显得脚小一点儿,鞋子前面有个装饰,蝴蝶结怎么样?用和鞋子一样的料做一个蝴蝶结出来,要双层的。”

按照我的描述,林哲把样式画了出来。还别说,专业的就是专业的,他居然按照我的描述画出了我理想中的样式。

“画的真好。但是,林哲,我们选什么颜色呀。”

“嗯,如果是春天穿的鞋,我觉得尽量挑选亮系列,不要什么褐色,黑色之类的。但是,你看是选单色还是两种颜色搭配起来?”

“两种颜色搭配起来更好看一些吧,你看看绿色和白色怎么样,可以是鞋子的前面是白色,其他部分是绿色,这样会显得有春天鲜嫩的感觉。”

“行,我试试涂上颜色。我们也可以粉色搭配白色,米白色搭配粉色蝴蝶结,这样搭衣服好配一点儿。”

看着林哲小心翼翼地开始着色,我在旁边又绞尽脑汁的思索起来别的样式。这种是属于少女风的,估计大学女生喜欢的会比较多,但肯定有的女生不喜欢穿高跟鞋,应该再想想平底鞋。

“薇薇,你看怎么样?”一会儿,林哲就把鞋涂好颜色了。“我看着还行,起码比市场上的要好看的多。”

“嗯。听你这么一说,我就有信心的多了。林哲,你觉得女生穿高跟鞋好看还是平底鞋好看?”

“我?我觉得高跟鞋好看,女生穿上高跟鞋会给人一种挺拔的感觉,衬得腿特别修长,很有气质。有的低个子女生,就很喜欢穿,因为她们觉得高跟鞋给了她们自信。”

“哦,但是有些女生本身个子都够高了,而且穿高跟鞋特别的累,穿一天下来,基本上脚都废了。要不然在画一种平底鞋?就那种跟大概有一厘米那么厚,要磨砂布料的,在鞋子前面粘上小水钻,鞋子要是尖头的,这样看上去好看一点。”

我这边说着,林哲那边动手画着。最后,我们俩讨论了一下颜色,一致认为应该选择纯色调,像玫红色,粉色,宝石蓝色等等之类的。

“要不在弄一个小细跟样式的吧。还选纯色,但在鞋跟上下功夫。不是有水晶鞋的传说吗?我们可以把鞋跟上沾满水晶,鞋子为鱼嘴形的,这样看上去比较时尚一些。你看鞋跟选多高?”

林哲一点一点把鞋跟增高,看一下效果,最后选择为8厘米,又担心太高了不方便,又在鞋子前面多了一个2厘米的防水台,这样鞋子高6厘米,应该走路时方便一些。

我们俩又仔细看了一下,正准备拿着做好的样式图去找李叔去了。林哲把我拉到了一边。

“薇薇,你先前借我的钱,等我发了工资就还你。不过,你得等上个一个月,你看行不行?”看着林哲一脸局促尴尬的表情,我把那句“你不用还”咽了下去。

说了这,林哲我俩才往李叔的办公室走去。

李叔拿着我们画的图,咱比对一下原来的做好的压货的鞋,先按照当时就决定让老师傅先按照我们画好的样式做出几双看看实际效果怎么样。

在老师傅和林哲一起去实际操作的时候,我又跟李叔还有李婶儿说起了我的打算。

“李叔,你也看到了,原来我们是接大品牌的订单,人家要多少我们做多少,主动权不在我们这里,要是人家不用我们来做了,我们就没招了,我想着要不然我们自己做出来一个品牌来,可以先开一家店试试。”

听了我的话,李叔他们两口陷入了沉思。而鞋子也不是那么容易做出来的,于是,李叔决定一个星期后再来答复我,他需要再考虑考虑。我点头同意了,这毕竟是件大事,还是考虑好了再说。

于是,我先给李叔说了一声,就先回家了,没想到林哲还选修了一门工商管理,还考了一个会计证。于是,又让他做了个小头头,在李叔不在的时候,帮忙管理一下。

坐在回去的公交车上,我在想怎么样才能赚钱。突然,一个事情出现在了我脑海中。我炒股不行,但是,我知道这几年哪个公司效益特别好,特别是电商这一块,我可以买点他们的原始股份。但这需要往里面砸钱,想了想,我还是忍痛放弃了。虽然我和浩浩算是小有积蓄,但要是想拿这些钱用来投资,是远远不够的。钱,钱,钱,上辈子就是因为它,我和浩浩受了多少苦,没想到这辈子还要因为它为难。难怪人们都说: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那该怎么办呢?

要是我重生在小时候,那时候,经济还不算太发达,东西还是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但偏偏是这个时候。突然,我意识到自己走入了一个死胡同。自己原来重生的时候,只是想好好护住这个家,让我和浩浩衣食无忧,现在又在想如何赚更多的钱,真是人的**是无止境的。我摇了摇头,我应该满足了,起码我还有亲人陪伴,还又认识了那么多的好朋友。就在我慢慢转变自己的心态的时候,我想起了一件十分重要的事。

哈哈哈,要是这件事做成了,自己就有钱做投资了,有什么比这来钱更快的吗?再说,如果凭借这件事再气气大伯母,岂不是更痛快,但是,不能我自己一个人出马,还得找的人帮我,不行就林哲了,好歹人品还不错,再加上他毕竟年纪比我大点儿,会给我一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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