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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4(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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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告示板被人恶意损坏一事闹得沸沸扬扬。大家都在怀疑,这是别州书铺对皇城书铺的报复,生怕他们选出更加才华横溢的话本先生,垄断话本界的生意。

要知道,这潭□□。特别是别州的话本想放在皇城书铺卖,吸引皇城的民众,都得付高额的寄卖金,不达标的作品都只能被拦在皇城外,永世无缘得见权贵大臣。

这就是商业阴谋啊,我也深有所感。

当然,除此之外,还有一件大事。

江寻和圣上提议整顿民间风气,杜绝书铺明面上贩卖伤风败俗的话本。因着这个,此次大赛还有许多选手被撸下榜单。因为被查出他们特意写一些桃色剧情讨好评委,混得初选赛的晋级资格。

就因为这个,还招来礼部侍郎的小儿子不满。他就是写桃色篇章的选手之一,好不容易混进初赛,竟然还被江寻刷下来了,怎能不气?

于是乎,他蹲在尚书府门口多日,虎视眈眈,意见江寻出来……就抱着江寻上朝的官轿哭诉。

他坚持不懈许多日,江寻终于动了恻隐之心。

江寻从轿上下来,弯腰扶起他,温柔道:“小公子这又是何必呢?”

“江大人,你莫非同意……?”

江寻但笑不语,摇了摇头。

片刻,他指着角落道:“小公子看那儿,是谁来了?”

对方瞥了一眼,拔腿就跑。

原来是他爹礼部侍郎被江寻连着几个折子投诉,终于带棍棒堵儿子了。

写□□话本就算了,你还昭告天下,生怕有人不知?不是说棍棒底下出孝子吗?我今儿个就打死你好了!

嗯……这事之后,也没人敢再提反对意见了。

一时间,大家都很紧张,不敢再写限制级题材,因为某条捷径已经被虎视眈眈的江寻给扫除了。

我长吁一口气,不得不说,江寻就是厉害。初选赛刷下几个人,余下的不过就十五六个,我晋级的可能性增加了许多。

为了感谢江寻,当晚我又请他吃饭。

这次倒不是约在府中,上次说我抄袭火锅创意的事情让我耿耿于怀,我不会给他机会再提的,于是我们约在了府外。

说起来,这是我和江寻第一次约会,我满心期待。

成亲至今也快一个月了,依旧算是新婚燕尔的时期。虽然我日夜能与江寻相见,实际上,我和他了解得并不多,这就是盲婚哑嫁的坏处。

江寻先派人去皇城有名的鹤翔楼订座,为了保持神秘感,我让他换上常服先行一步,而我在府中妆点许久,稍后再来。

府里什么都不缺,新样式的衣衫,新款的发簪吃食,江寻都有派人准备好,存放库中。唯有一点让人不太开心,那就是没有银钱,要买什么得过账。想典当府里东西也是痴人说梦,上面有江府的印记,谁敢收官家的赏赐,怕是手脚都不想要了。

堂堂前朝公主,一亡国就穷得响叮当,也是够丢人了。

我叹一口气,所以我才千方百计想赢得比赛。做女人,总得藏点私房钱。

白柯唤来擅长梳发的侍女为我绾发,我素来喜欢较为雍容华贵的装扮,可以展现我公主风范。此番,我在发上簪了朵烧出的彩瓷牡丹,个头不大,内部是镂空的,并不重。我选了一套桃粉长裙,裙面印花特殊,在烛光下漾起光华,颇为华丽。

外头起了风,下了鹅毛大雪。我畏寒,只得再披上一层白狐裘衣,匆匆躲入马车中。

我手里拖着灌了水的暖袋,一边哈气,一边问白柯:“这白狐披风,我见夫君也有一身?”

白柯在外头骑马,朗声回答:“回禀夫人,这是大人特地让人寻的雪地白狐皮,就那么点大,一寸一金,做了两身。大人自己留一身,另外一件,估摸着就是留给夫人的。”

我“哦”了一声,对江寻的好感度又增加了不少。原来他那么体贴,知道我怕冷,做大衣也多备了一身送我。

我问道:“这裘衣是什么时候制的?”

“哦,大概是在夫人进府之前。”

我沉默一会儿,那时候前朝应该还没亡,也就是说,这衣服还真不是为我准备的,白感动了这么久。

可能是为了他自己的白月光小表妹吧?我黑了脸,顶着一身表妹味上了鹤翔楼。

鹤翔楼不愧是皇城第一大楼,来往的人都是穿金戴银的富户豪门。我戴着帷帽,帽檐上一层绯色薄纱,借以来遮脸。毕竟是尚书府夫人,江寻占有欲强,不太喜欢我抛头露面。也可能是我容貌倾城倾国,容易被各路小狼狗惦记。

我还没走几步,迎面就来了一只小狼狗。看他的样子是喝了几杯,走路踉跄,醉醺醺的。

一见我,伸出了手,道:“哪家小娘子如此标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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